各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師:
為規范稅務師等涉稅專業服務人員繼續教育,中稅協印發了《稅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中稅協發[2021]7號(附件1)(以下簡稱“辦法”),現轉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一、 繼續教育對象
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含在稅務師事務所從業和不在稅務師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其他涉稅專業服務人員參照辦法執行。
二、繼續教育方式
稅務師參加繼續教育的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詳見辦法第十一、十二條),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三級培訓體系中,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每年完成中稅協組織的(含面授培訓和中稅協網校、直播培訓等)繼續教育學時須不少于32學時,完成廣西稅協組織的(含面授培訓和直播培訓等)繼續教育學時須不少于32學時;不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每年完成中稅協組織的須不少于10學時,完成廣西稅協組織的繼續教育學時須不少于10學時。剩余26學時,可通過參加以下形式的繼續教育補齊。
1、中稅協、地方稅協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班、研修班;
2、中稅協網校舉辦的遠程繼續教育培訓(含直播);
3、稅務師事務所等單位組織的財稅類內部培訓;
4、中稅協、地方稅協組織的專業論壇、專題講座、學術會議、學術訪問等;
5、擔任中稅協或地方稅協舉辦或委托舉辦的培訓班或研修班授課人、專業論壇或專題講座演講人。按照實際授課、演講時間的4倍確認學時;
6、參加中稅協或地方稅協組織的行業執業質量檢查、專家論證。每天確認4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40個學時;
7、參加稅務師行業執業標準制定。項目組成員每個項目確認20個學時;
8、承擔中稅協或地方稅協認可的課題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每個項目確認20個學時;
9、公開出版或發表涉稅服務專業著作。每個項目確認40個學時;
10、公開發表的涉稅服務專業專業論文。每篇確認20個學時;
11、參加財稅相關專業的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當年可確認40個學時;
12、中稅協或地方稅協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繼續教育管理與考核
稅務師應在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即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事務所的稅務師,由事務所對本所稅務師當年度參加繼續教育情況進行初審和匯總上報;不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由個人對當年度參加繼續教育情況進行自查。稅務師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統一于每年年終報送“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綜合學時管理”模塊審核。
稅務師拒不接受繼續教育,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由廣西稅協向社會發布公告,并抄送稅務機關,記入涉稅服務從業人員個人信用檔案,按有關規定處理。本規定自2021年4月1日開始執行。
廣西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