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中稅協定于11月25日—29日舉辦稅務爭議代理業務高級研修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背景
在經濟新常態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我國正在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大力推進依法治稅。稅收征管和稽查趨于嚴格、規范,稅務爭議案件的數量出現大幅增長,類型趨于多元化、復雜化。為幫助稅務師事務所轉型升級,拓展新業務市場,提升稅務爭議業務代理服務能力,中稅協依托華稅稅務師事務所(5A級)的業務優勢和人才優勢,開展稅務爭議代理業務實操培訓。
華稅稅務師事務所是一家5A級稅務師事務所,同時是中稅協試點設立的“稅務爭議專項業務培訓”示范點,該所以稅務爭議代理業務為核心和特色,具有豐富的實務操作經驗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通過本次培訓,有利于開闊學員視野,補充和更新業務知識,為拓展業務和提高執業水平提供幫助。
二、時間與地點
時間:11月25日報到,26日-28日全天上課,29日返程。
培訓地點:深圳·萬悅格蘭云天大酒店五層格蘭宴會廳
報到地點:深圳·萬悅格蘭云天大酒店一層大堂
三、參訓人員
(一)稅務師事務所(注冊)稅務師
(二)律師等其他人員
四、培訓內容與授課教師
(一)稅務師行業發展動態與業務創新---李林軍(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副會長);
(二)最新稅法變化及納稅人權益保護——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專家;
(三)疑難股權轉讓稅案解析與稅收爭議救濟制度改革——施正文(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四)某大型煤炭集團企業特大虛開刑事案件解決實務——劉天永(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華稅稅務師事務所董事長、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
(五)稅務稽查最新形勢及稽查風險防范——王家本(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國家稅務總局常年法律顧問);
(六)房地產企業股東個稅典型疑難案件解析——王強(華稅律師事務所資深稅務律師);
(七)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中國企業股權疑難案件解析——華稅律師事務所資深稅務律師。
五、報名方式
(一)稅務師報名
登錄中稅協網站(www.cctaa.cn)“協會服務”-- “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 “教育培訓”報名;或直接登錄網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訓”。
報名后經地方稅協審核,收到確認短信,視為報名成功。
(二)律師等其他人員報名
填寫《報名回執表》并發送至華稅稅務師事務所工作人員郵箱:lijian@hsg.net。
報名后按照要求繳納培訓費,收到確認短信(或微信),視為報名成功。
六、收費標準
(一)培訓費
1、在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免收培訓費。
2、律師、非執業(注冊)稅務師等其他人員的收費標準:2800元/人。
(二)食宿安排
1、通過中稅協報名系統報名的深圳市以外的學員統一食宿:
住宿酒店:深圳·萬悅格蘭云天大酒店
酒店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前進一路90號
住宿標準:480元/天
就餐標準:100元/天(僅午餐)
酒店前臺咨詢電話:0755-27881888轉預訂部(預訂部上班時間:工作日08:00-20:00、周末09:00-17:30)
以上食宿費用由學員自理。
2、其他人員可以選擇統一食宿,也可選擇自行安排食宿。選擇統一食宿的,標準同上,需在《報名回執表》上注明。
(三)交通費自理。
七、繳費方式
律師、非執業稅務師等其他人員提交《報名回執表》后需立即添加華稅李劍微信號:xiaogu1603, 經驗證后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繳費至華稅李劍微信,視為報名成功;只提交《報名回執表》但未繳費視為報名未成功。
八、聯系方式
中稅協教育培訓部:喬嬌嬌(13401182078)
電話(010)68413988轉8410,傳真(010)68457390
華稅稅務師事務所:李 劍(18601356040)
九、其它要求
(一)參加培訓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件,以便完成報到手續;
(二)本期培訓班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23日18:00,補報名須致電中稅協教育培訓部或華稅稅務師事務所;
(三)本次培訓不安排接站,請參訓人員自行前往;
(四)培訓班結束15個工作日后,中稅協會員可登錄系統自行打印《學時證明》。
附件:報名回執表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秘書處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