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中稅協定于5月10日—14日在廈門舉辦海關委托稽查業務研修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背景
2016年9月26日,海關總署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實施辦法》(海關總署第230號令,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新海關稽查條例涉及的具體操作程序、權利義務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規范?!秾嵤┺k法》規定,海關實施稽查時,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或者其他具備會計、稅務等相關資質和能力的專業機構,就相關問題作出專業結論,經海關認可后可以作為稽查認定事實的證據材料。此外,被稽查人也可以委托專業機構作出專業結論,結論可以作為海關稽查的參考依據。上述規定明確了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協助海關稽查業務,意味著“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未來將是稅務師事務所業務拓展的一個新方向。為此,中稅協印發了《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規則(試行)》。
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對于稅務師行業而言是一項新興的業務,行業要開展這項業務亟須進行人才以及知識的儲備工作,且各地方稅務師事務所參加培訓的需求強烈。
廈門紅大稅務師事務所在全國最早接受海關委托協助稽查且參與起草了《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規則(試行)》,具有豐富的實務操作經驗,具體承辦本次專項業務培訓班。通過培訓,可以為事務所拓展該業務市場提供幫助。
二、時間與地點
5月10日報到,11日-13日全天上課,14日返程。培訓地點在廈門市思明區前埔東路22號思明黨校。
三、參訓人員
(一)在稅務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稅務師;
(二)其他人員(包括社會人員)。
四、培訓內容與授課教師
(一)中介機構參與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的情況介紹——林培霞(廈門紅大稅務師事務所所長);
(二)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背景、歷程與未來發展——海關專家;
(三)海關稽查制度講解——海關專家;
(四)海關廉政制度講解——海關專家;
(五)海關稽查引入中介機構實務——海關專家;
(六)企業主動披露政策介紹——海關專家;
(七)加工貿易基本知識及聯網監管介紹——海關專家;
(八)保稅常規核查操作規程講解——海關專家;
(九)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政策宣講——海關專家;
(十)AEO認證培訓——林培霞(廈門紅大稅務師事務所所長);
(十一)實施協助海關稽查的操作方法——林培霞(廈門紅大稅務師事務所所長);
(十二)稽查案例分析——林培霞(廈門紅大稅務師事務所所長)。
五、收費標準
(一)培訓費:2100元/人。
在稅務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稅務師免培訓費。
(二)食宿費:1400元/人(自理)。
六、報名方式
(一)稅務師事務所(注冊)稅務師報名:登錄中稅協網站(www.cctaa.cn)“協會服務”- “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 “教育培訓”報名;或直接登錄網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訓”。
報名后經地方稅協審核,收到確認短信,視為報名成功。
(二)其他人員報名:須填寫“報名回執表”并發送至中稅協教育培訓部郵箱:jypxb@cctaa.cn。
七、繳費方式
其他人員培訓費須于5月5日前繳費,過期視為放棄名額,將自動取消報名。
網銀匯款至以下賬戶:
戶名:北京中注稅協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工商銀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賬號:0200080909200168953
八、聯系方式
(一)中稅協教育培訓部:
關迎軍:(010)68413988轉8405、13601262099
喬嬌嬌:(010)68413988 轉8410、13401182078
(二)接站聯系人:
何慧玲 13950161346,尤凌侃13906005117。
九、其它要求
(一)參加培訓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件,以便完成報到手續。
(二)本期培訓班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5日18:00,補報名請致電中稅協教育培訓部。
(三)參訓人員5月7日前報送接站信息。稅務師事務所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填寫接站信息,其他人員填寫“接站信息表”發送至jypxb@cctaa.cn。逾期不報或提前報到者請自行前往。行程信息匯總確定后,接站人員會聯系學員。
(四)培訓班結束15個工作日后,中稅協會員可登錄系統自行打印《學時證明》。
附件:1.報名回執表
2.接站信息表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秘書處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