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為做好我區2015年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工作,根據《廣西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辦法(2012年修訂)》(桂稅協發[2012]48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辦法》)規定的條件申報。
二、申報時間
申報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根據《辦法》進行自評,并于2015年2月28日之前將申報材料報到廣西稅協會員服務部。
三、申報資料
申報的材料有:
(一)《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申請表》;
(二)事務所執業證(正、副本)、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公司章程、股東決議、驗資報告等復印件;
(三)事務所中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個人會員證復印件及從業人員名單;
(四)事務所近三年會計報表復印件;
(五)事務所近三年會費繳納憑證復印件;
(六)事務所近三年的完稅憑證復印件或者稅務機關的年度納稅證明的復印件;
(七)近三年年檢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
(九)其他證明材料。
四、審核、審批
由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工作小組對申報的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實地考核、考評。對考核合格、符合認定條件的,由等級認定工作小組提交協會會長辦公會審批。
五、關于已獲得等級事務所復查的問題
對于已獲得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按《辦法》規定,進行自評,并上報相關材料。對符合等級標準的繼續認可,對不符合等級標準的取消相應等級稱號,并將相關信息上報中稅協。
六、工作要求
(一)稅務師事務所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報材料。稅務師事務所上報材料應實事求是,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可靠性負責,不能故意虛夸。
(二)稅務師事務所申報等級經營收入以2014年行業報表收入數為基準數,執業注冊稅務師人數以2014年行業報表人數為準。
(三)聯系部門:會員服務部
聯 系 人:宋彩良 陸櫻 0771-5717645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