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志合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14年經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批準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專業從事全國性稅務代理工作的中介機構,2016年獲A級事務所資格。
廣西志合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執業風格,以高質、高效、合法、合理、安全、合作、共贏為服務宗旨,堅實的專業知識,豐富的實操經驗,誠而有信的經營風格,規范的工作流程、嚴謹的審核制度,完善的服務質量跟蹤體系,優質的職業道德,是廣西志合優質服務的保障。
第一節、涉稅服務方面的優勢和特長
優質的服務有賴于優秀的人才,廣西志合擁有一批從事稅收管理及財務工作20多年的資深專家,執業團隊具有豐富的財稅、管理、投融資及法律實務經驗,以優質高效的專業水平,銳意創新的進取精神,求真、務實、客戶至上的工作作風,獨創的企業納稅管理理念、技巧和方法,具備為上市企業、集團企業、大型工礦企業、房地產企業、商業連鎖企業、電信、旅游等服務行業提供稅務服務和涉稅鑒證的能力,與稅務部門保持廣泛而良好的工作關系,搭建企業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的堅實橋梁,以專業的運作,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規避涉稅風險。
第二節、稅務代理策略
根據《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業務基本準則》、《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的要求,我公司的代理工作主要采用現代風險導向的工作策略,通過了解委托人的業務和經營情況,約定事項的會計、稅收資料情況及主要特點,實施稅務風險評估程序,查找企業經營活動及其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條件,評價風險對企業實現稅務管理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確定實施代理的具體程序。
第三節、稅務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
1、《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第14號令);
2、《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業務基本準則》;
3、《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
4、國家及地方稅務機關頻布的稅收相關法律法規。
第四節、 稅務代理服務項目
一、稅務咨詢、顧問服務
(一)服務方式
我公司將采取網絡、電話、信函、晤談等多種方式解答稅務問題,稅務顧問將按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做出相應解答;根據企業需要隨時保持聯系,及時了解企業經營及財務核算情況。
根據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納稅健康檢查,模擬稅務稽查,提交納稅審核報告或稅務顧問建議書,最大限度地消除稅收風險,改良企業納稅管理制度。
(二)財稅法規咨詢服務
根據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財務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業務發展的需要,給予專業性的指導。包括提供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面的咨詢,納稅申報操作環節、會計處理及具體方法的咨詢,及時提供國家或地方稅務機關頒布的最新稅收政策文件;指導企業更快更好地掌握運用最新稅收政策,提升納稅遵從質量,消除“冤枉稅、過頭稅、重復稅”現象,及早發現涉稅風險、降低涉稅風險,引導企業有意識從事納稅籌劃活動;對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指導企業用好用足政策;加強企業納稅管理與其他管理活動的整合。
(三)辦稅實務方面的咨詢
解讀稅收征管規程、辦稅實務操作的環節、報送資料和程序、辦理的手續及技術處理等具體辦稅事項,使委托代理單位辦理涉稅事宜時能夠準確、順利、快捷。
(四)涉稅會計處理的咨詢
為委托代理單位提供各種會計法規、準則等相關信息,對企業日常的涉稅會計事項進行指導,資產負債表日后涉稅事項的會計賬務的調整等,在符合財務、會計處理一般原則的前提下,做到會計科目的運用能夠準確無誤。
(五)財稅培訓服務
根據客戶經營活動的需要,結合日常顧問中常見問題,每年為其有關人員舉辦一至二次財稅收知識講座(視頻或現場培訓)。
(六)稅收自查事項指導
在接到稅務機關自查通知進行稅收事項自查時,指導企業如何安全快捷地完成自查工作,及如何應對自查中發現的稅收風險。
(七)協調稅企關系服務
憑借豐富的稅法知識和實踐經驗,在企業和稅務機關之間搭建溝通的橋梁,利用與稅務機關良好的工作關系和廣泛的社會資源,在盡力維系征納雙方關系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維護貴公司的稅收合法權益。
二、稅收籌劃
本服務項目單獨立項,量身定做,針對性強
(一)籌劃方式
在兼顧合法性原則前提下,納稅籌劃領域提供具有個性的稅收籌劃產品,豐富的籌劃實踐,確?;I劃方案的實用、適用。利用自身專業特長,研究分析企業主要經營決策的稅收影響,為企業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合法節稅制訂計劃,靈活采用不予征稅方法、減免稅方法、稅率差異方法、分割方法、扣除方法、抵免方法、延期納稅方法、退稅方法等稅收籌劃方法,實現降低稅負率、依法確定納稅時間、爭取企業利益最大化。服務內容:
1、提出稅收籌劃節點,與客戶進行充分溝通,分析研究可行性;
2、與稅務機關進行有效的溝通進一步落實合法性和可行性;
3、出具稅收籌劃方案;
4、各方案優劣對比分析;
5、選定最優方案;
6、跟蹤了解籌劃方案的具體執行情況,及時補充或改進,以保證方案的安全順利實施;
三、涉稅鑒證服務
不分地域提供以下鑒證服務項目:
1、代理資格認定、申請減免稅;
2、企業合并、分立、停業、解散、破產、清算等納稅審查;
3、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
4、財產損失鑒證;
5、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
6、代理企業延期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7、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總機構管理費審批等稅前扣除事項的審核鑒證及申請報批手續。
涉稅鑒證的同時可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涉稅咨詢和涉稅建議服務。
四、解決稅務爭議服務
在企業與有關部門發生稅收爭議時,憑借豐富的稅法知識和實踐經驗,在企業和稅務機關之間搭建溝通的橋梁,本所諳熟協調涉稅事項的方法和尺度,以專業的技巧,利用與稅務機關良好的工作關系和廣泛的社會資源,通過調解、談判、復議、訴訟等合法途徑,遵循“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在盡力維系征納雙方關系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維護貴公司的稅收合法權益。
我們堅信高品質的專業能力以及廣泛的社會資源在協調涉稅事項時的重要作用。
五、溝通和協調
與稅務機關的充分溝通與協調是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企業依法納稅,合法節稅,實現涉稅零風險的重要前提,與企業的有效溝通則是稅務代理業務能否滿足企業需要的關鍵,利用多種渠道保障溝通協調的通暢,與企業及稅務機關的溝通與協調,將貫穿于整個稅務代理工作過程。
六、對稅務代理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和紀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按照代理協議約定的代理范圍和權限,指派專人及時、準確的為客戶提供代理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根據代理事項的需要,在征得客戶同意后查閱有關賬簿、憑證和合同等有關資料,不得翻閱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3、根據代理工作安排進行現場工作,不得向他人透露稅務代理有關資料;不得擅自發表本人職責之外的有關代理工作的看法和意見;服從稅務代理負責人的管理和安排。
4、在受聘從事稅務代理期間和解聘后,都不得泄漏因從事客戶代理業務而得知的客戶商業、技術的秘密。
(二)、紀律要求
稅務代理人員不得作出有損我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任何事項,不得向代理企業提出工作之外的任何要求,遵守企業的有關規定。
七、日常服務承諾
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照《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業務基本準則》、《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等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稅務代理業務。
(二)、嚴格按照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書的約定履行代理業務:
1、對客戶提出的財稅問題、納稅申報操作環節、會計處理及具體方法咨詢,應及時給予答復,對不能當時給予答復的應在提出問題事后三天內給予答復,便于客戶及時處理賬務;
2、及時提供與企業經營業務有關的最新稅收政策;
3、根據業務需要及時間安排,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免費培訓;
4、指派資深稅務師作為客戶的專職稅務顧問,對客戶業務上涉及稅務方面進行指導,對賬務處理進行檢查、指導。
(三)、所委派的稅務師及代理人員對其獲知的客戶商業秘密、財務資料等負有保密責任,非經客戶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四)、承諾對客戶的業務資料獨立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等應妥善保管,未經客戶書面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地址(Add):南寧市金湖路61號佳得鑫水晶城B座6樓606號
電話(Tel): 0771-5660606
傳真(Fax): 0771-5660606 郵編 (Post ):530021